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陡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本网 | 发布日期: | 2016-10-20 02:40:14 | 浏览量: | - |
近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7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10月1日全面开展。
据介绍,2017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是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200元,参保对象包括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和新参保人。
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另外,学龄前儿童、当年就业转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刑释人员、户籍新迁入人员、新转入江门就读学生,以及经民政、残联、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当年可中途参保,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除上述人员外,当年没有按规定期限缴费的,不能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缴费方式有银行直接代扣代缴和社保卡扣费两种方式。
值得提醒的是,选择通过银行直接代扣代缴方式缴费的参保人,缴费账户内必须存入足够金额。如果参保人缴费账户委托多项扣费的,如居保费、电费、水费等,或多人缴费的,需一并计算待扣总额,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影响其2017年的医保待遇。今年新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则需要办理停保手续,避免重复扣费。
2017年度台山城乡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0万元(含大病保险),在定点门诊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年可报销150元。
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低收入重症患者、农村五保户、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计生优待户,将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免缴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名单将由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残联提供,由市社保局组织统一录入参保手续。(通讯员:黄煜青 陈舒文)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