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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考察湖州市安吉县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近年来,广东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久久为功,统筹安排超三百亿元支持实施了一批重大生态工程项目,着力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广东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财政贡献。 坚持系统治理,整体推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省财政坚持以重点项目为引领,推动韶关市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梅州市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先后通过中央竞争性评审分别获得20亿元资金支持,同时在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领域资金安排时对两市给予倾斜,由两市统筹用于支持山水项目实施,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样板。 项目实施以来,沿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显著。2020年,韶关市被国务院通报表彰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方。梅州市已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465平方千米,2021-2022年全市1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